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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3日,长红派出所民警在开展日常巡逻工作中,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雀鹰。途经至长广线8公里处,发现一只“落难”鸟类动物卧在路旁,民警立即上前查看情况。经检查发现,其腿部有明显抓伤,身体虚弱,暂不能飞行,民警决定将其带回派出所进行救助。
经专业人士鉴定,系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雀鹰。到达派出所后,民警立即联系野生动物救助站,告知其受伤情况,咨询现场应急治疗处置方法,对其进行消毒处理,并为其准备好食物和水,使其尽快恢复体力。经过民警细心呵护,雀鹰的状态逐渐好转,在其具备野外放归自然的条件下,民警将雀鹰带至野外适宜地点,放归大自然。
8月21日,天桥岭森林公安分局响水派出所民警接到大安林场姜某的电话称,在路边发现一只疑似为鹰的野生鸟,不明原因无法飞行,将其带回自己住所后,因不知如何施救,希望民警前来共同救助。
接警后,民警立即联系天桥岭林业有限公司动保工作人员,一同前往大安林场姜某家中进行鉴定和救助。经鉴定,该鸟学名为凤头蜂鹰,别名为蜜鹰、蜂鹰、凤鹰等,种群数量稀少,被列入《中国脊椎动物红色名录》近危(NT)等级,属于中型猛禽,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工作人员通过现场观察,发现这只凤头蜂鹰除左翅膀受伤暂时无法飞行外,其余生命体征正常,受伤原因应当是在捕食搏斗中,遇到捕猎对象的拼命反抗,致使翅膀受伤。见此情形,民警和动保工作人员拿来肠和水对其进行了投喂,凤头蜂鹰精神状态有了明显好转。随后,对其伤口进行了清洗和包扎,将其运回天桥岭林业有限公司动保处继续进行喂养,待其具备放生条件后,再放归大自然。
8月22日,吉林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天桥岭森林公安分局上河派出所民警将正在一群众鹅棚里作案的鵰鸮抓了个现行,并于天桥岭林业有限公司动保工作人员联合把鵰鸮放回山林。
8月22日早上4点多钟,家住天桥岭林业有限公司上河林场职工关某背鹅棚里发出的异响惊醒,只见一只灰黑色的大鸟正站在鹅棚里,棚内的一只大鹅已被啄死,关某发现这只大鸟酷似猫头鹰,但又比猫头鹰个大,头上长了一对摆样子的耳朵,模样看起来有点呆萌,一对橙黄色的眼睛看起来锋利又漂亮,关某意识到它可能是国家保护动物,于是打电话向上河派出所报警求助。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关某家中发现鵰鸮躲在鹅棚的一个角落里,遂使用工具将其捕获,并第一时间联系天桥岭林业有限公司动保工作人员,经工作人员鉴定该鸟为鵰鸮,又名角鸱、大猫头鹰等,是中国鸮类中体型最大的鸟类之一,主要以鼠类、野兔、鸟类等哺乳动物为食,被人类称为捕鼠专家。2023年,鵰鸮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随后,工作人员对其检查,确认无外伤,可能因为连日降雨觅食困难,飞进鹅棚寻食,经评估,能达到放飞条件,民警和工作人员来到附近的大山,将其放回大自然。
通讯员:延长才 金兰程昌启
编辑:查新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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