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3-06-08 06:59:42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347.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2022年7月22日经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4月12日经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589号文同意注册。
(资料图片)
发行人及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民生证券和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合称“联席主承销商”)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并于2023年6月8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具体内容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的摇号中签结果和《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的认购资金缴付要求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3年6月8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民生证券包销。
2、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联席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3、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联席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4、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和已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根据《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本次股票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于2023年6月7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5号深业中心311室主持了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摇号抽签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深圳市罗湖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公证。现将中签结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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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参与网上发行申购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13,065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
发行人: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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