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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8月6日发布28条便民办税缴费举措,重点聚焦支持民营企业为主体的广大中小微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促进新出台的一系列延续、优化、完善的税费优惠政策更好落实落细。
此次发布的 “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举措,在进一步强化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方面推出7条措施。
其中,对纳税人因各种原因未在2023年7月征期内及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可在8月份、9月份由纳税人通过变更第二季度或6月份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的方式补充享受。税务部门将积极会同相关部门收集编发研发项目鉴定案例,帮助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充分准确享受政策红利。
同时,还将制定编发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壮大的税费优惠政策清单及相关指引,完善税费政策精准推送机制,制定并试行《税费政策精准推送工作规范》,更好实现“政策找人”,并不断拓展企业自主申报、自行享受适用范围。
此外,在进一步便利税费办理和改进诉求响应方面,还将分别推出和优化6条和4条具体举措,最大限度为纳税人缴费人减环节、减资料、减时间、减成本,更好维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围绕进一步深化跨境服务,税务部门将持续推进国际税收合作,更好服务高质量“引进来”和高水平“走出去”。并针对优化执法方式推出5条措施,持续推进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加强税务执法区域协同,着力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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