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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晚,在北京工体举办的阿根廷和澳大利亚足球邀请赛中,一名球迷冲入球场拥抱了梅西,并和阿根廷队门将马丁内斯击掌,随后狂奔了大半场。这一幕随后引发了全网关注,热度甚至超过了比赛本身。
这名球迷在全场近乎疯狂的尖叫中拥抱了偶像,在互联网上也几乎得到了相同的“礼遇”——无数人赞赏他的热情,羡慕他的速度,也有点嫉妒他和偶像这般近距离的接触。
但这种行为会受到处罚应当没有什么疑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实施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行为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当然,具体会怎么认定还要等进一步的处理,但考虑到这名球迷的年纪,其自称还没到18岁,处罚可能不会很重。事实也确实如此,网上流传的视频里,他被抬出场后并没受到严肃处理,甚至录起了视频讲述自己的心路历程。当然,他也坦诚自己的行为不好,并为此致歉。
很多人为这种热情点赞,但有点扫兴的是,哪怕这种行为在国外很常见,也是有代价的。比如绰号“吉米蹦”的西班牙房产推销员霍梅·马克特·科特,曾多次闯入各类体育赛事,最出名的一次是2004年欧洲杯一把将巴萨队旗扔到了葡萄牙队长菲戈的脸上,也堪称“经典一幕”。但“吉米蹦”在2014年收到了各个赛场高达28万欧元的罚款,为此他不得不申请破产,也收敛了冲场行为。可见,对于冲场有所规制也是一种国际通例。
不过人们也不必上纲上线,甚至讨论“万一有恐怖分子也这样怎么办”——这种情况其实在安检时就已经被拦住了。大多数的危险器具,以现在的技术条件来说都不太可能带到场内。所以,人们还是应该回到行为本身来看,这名球迷其实也只是奔跑了一圈而已,未见得是有“情节恶劣”的行为。人们对他行为的判断,也不能脱离这个基本事实。
所以,对于这名球迷的行为,人们也不妨从这个角度去看:这是个错误行为,当事人会为他的行为付出代价,但这个行为的严重程度也不过如此,这是可以清晰认定的。
很多人在赞赏少年的奔跑,感叹“年轻真好”,其实并非是人们没有法律常识,而是人们从常识就能判断,这个行为有多严重,又是什么性质。法律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所谓“法不外乎人情”,自然也是根据行为性质和社会影响来判断的。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清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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