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及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激励计划行权及相关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以
下简称“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
”)的规定,对本次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行权及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范性文件规定,以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的相关规
定,监事会认为因公司利润分配及激励对象离职、退休等原因,公司
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并注
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情况属实,程序合规,不存在虚
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均满足行权条件,且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情况。激
励对象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不得行权的情形。
均满足行权条件,且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情况。激
励对象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不得行权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 100 名首次授予期权激励对象
行权,对应可行权数量合计 20,435,601 份,行权价格为 2.193 元/
股;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 18 名预留授予期权激励对象行权,对应可
行权数量合计 2,793,924 份,行权价格为 2.193 元/股。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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