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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日,位于河津市龙门村的龙门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召开表彰会,对薛云鹏、原娟朋两名员工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及时发现并制止偷换煤样的违法行为予以通报表扬,并给予现金奖励。
7月15日下午,龙门集团监察部员工薛云鹏、原娟朋在监督某供煤单位1/3煤样在临汾213实验室复检时,坚持煤样进实验室前不脱离视线,对周围闲杂人员保持高度警惕,在发现有人(后经查实为某供煤单位人员)偷换煤样时,迅速予以制止,并通过调取监控锁定证据,及时将有关情况向集团领导举报,为集团挽回了损失。
为表彰薛云鹏、原娟朋两位员工敬业负责的精神,龙门村党委、村委会、集团召开扩大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两名员工每人2万元现金奖励。同时,号召集团广大干部员工学习两位员工勇于负责敢于负责的精神,廉洁自律,克己奉公,以实际行动为企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吴宗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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