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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认定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的通知》,认定辽源市东丰县等258个县(市)为首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示范期为2023年至2025年,吉林省4地入选。
吉林省入选的4地为:辽源市东丰县,通化市集安县,白山市浑江区,白山市临江市。
通知指出,示范县(市)创建是一项开创性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深入推进,确保创建成效。示范县(市)要在现有工作基础上,按照确定的创新方向和工作目标,细化安排,强化措施,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工作。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从制度机制等层面系统总结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的经验做法,加强宣传,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创建工作安排,及时做好中期评估和期末总结,有序高效开展创建工作。
编辑:周奕志
关键词:
自然资源
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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