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铁柱)因为没有钱花,35岁的徐某和朋友邢某、聂某一起,编造出车祸、找工作等理由,在半年内,先后骗自己的母亲唐某10万余元。昨天,因为涉嫌诈骗罪,徐某、邢某和聂某在昌平法院受审。在法庭上,三人表示认罪。
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本案中,邢某是西城区人,曾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刑。徐某是东城区人,聂某则是徐某的女友。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7月至2018年1月间,被告人邢某伙同被告人徐某、被告人聂某,虚构被告人徐某找工作、出车祸、参加培训等事实,多次骗取被告人徐某母亲钱款共计10万余元。其中,被告人聂某参与金额为人民币1.7万余元。2018年2月16日,被告人徐某主动投案。同日,被告人徐某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被告人邢某。2018年3月11日,被告人聂某被抓获归案。案发后被告人聂某家属对被害人进行了赔偿,取得了谅解。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邢某、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被告人聂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三名被告人的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均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法庭上,对于指控,三人表示认罪。邢某说,他和徐某是2016年认识的,两人经常一起吃饭、打台球和喝酒,2017年徐某住在他家。当时没钱花了,他们就向徐某家里要钱,要过一次成功后觉得可以骗他们,因为如果光明正大要钱,徐某家里是不会给的。骗钱的想法是他和徐某一起想出来的,他们虚构徐某找工作、出车祸以及参加培训等借口,多次骗取徐某母亲唐某钱款。一开始徐某的母亲用银行卡转账,后来邢某就直接找徐某母亲拿钱了。一共拿了10万余元。骗的钱都花掉了,跟徐某一起吃喝玩乐以及买彩票、赌博。
徐某则称,他的父母拿退休金,除此以外并没有收入来源。当时邢某需要用钱,想向他母亲借钱,于是他们编造了各种借口向母亲借钱,骗了二三十次。钱都是母亲转到他的银行卡里,然后由邢某支配,他花的不多,主要在网吧上网。
聂某则在庭上表示,她冒充过法官,向唐某要钱,编造的理由是徐某在上海交通肇事需要赔钱。据了解,事发后,聂某的家人已经赔偿受害人唐某4.3万元,并已经获得谅解。
庭审最后,邢某表示称,他认罪悔罪,愿意退赔被害人的损失,但现在赔不起。徐某表示认罪悔罪,恳请审判长代他向母亲求得谅解,损失目前他无法赔偿,只能等出狱后工作。聂某则表示自己知道错了。
本案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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