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在行动】患病3年致贫他曾走投无路 补助政策出台今万元医疗费只自掏600
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6月,剑河县共开展慢性病长期护理保险扶助68人次,兑现扶助资金4.845万元。
未来网贵州黔东南7月20日电(记者 谢青 赵楠)“患病时心情极度沮丧,几乎所有积蓄都花光了,想要放弃治疗,就是一种等死的心态。”
贵州省剑河县革东镇光条村人欧阳,贵州大学毕业,原本是浙江一家毛毯厂厂长。但自从2013年被查出患有糖尿病,欧阳变成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人员。
建档贫困户讲述自身经历。
欧阳家里6口人,母亲年过八旬,弟弟是患有重度精神障碍的残疾人,2个年幼的女儿还在上小学,家里只靠妻子一个人工作的经济来源。
曾经是家里顶梁柱的欧阳,患病2年花费了17万多,没钱医治让他错过了治疗的最佳时机,病情加重出现了并发症。他心灰意冷,他家则从曾经令全村羡慕的小康家庭变成了村里的低保户。
但是,剑河县政府出台的慢性病医疗辅助政策,让他再次燃起生活的希望。
2016年9月,剑河县全面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扶助”的“四重医疗保障”,定点医院救治、制订专门诊疗方案、开设绿色通道、一站式服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诊疗。
施行四重医疗保障体系后,剑河县各级领导多次来到欧阳某家宣传政策并告诉他:“可以先诊疗后付费,除了小部分需自付外,其余的均可享受政策报销和补偿,出院时在医院窗口一站式报销。”
欧阳回忆道:"政策出台后,我有一次治疗住院26天,产生医疗费用上万元,最后自己只花了600多元,其余的都是政策补助,我感觉又看到了阳光和希望。"
近年来,剑河县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医疗保障”的基础上,探索新增了慢性病医疗扶助政策,设立慢性病扶助基金,基金来源为州级财政补助、县级财政预算和社会募捐,用于政策内医疗费用兜底扶助、目录外药品扶助、累计自付费用扶助,以及慢性病长期护理扶助,并于2016年9月1日正式施行,着力构建慢性病医疗扶助“四重医疗保障”体系,实现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性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切实为农村贫困人口再设立一道保障线。
剑河县探索开展慢性病扶助工作以来,截至2018年6月底,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患者治疗产生医疗费用并享受政策报销8234人次,医疗总费用2358.52万元,补偿合规费用2266.96万元,合规费用补偿达100%,较开展慢性病扶助前,增加费用456.55万元,合规费用补偿比提高20.14%。目录外药品扶助16.23万元,自费医疗费用扶助7.55万元,实补比达97.13%。
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6月,剑河县共开展慢性病长期护理保险扶助68人次,兑现扶助资金4.845万元。有效减轻了群众就医负担,对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实现精准扶贫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政策真好!现在已经就诊30多次,没花一分钱,很快我就可以和妻子一起赚钱养家了。”这是剑河县革东镇光条村村民欧阳就医的亲身体会。
[责任编辑:孙佳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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