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一月不到,中法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法人寿”)再次发布向大股东鸿商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商集团”)借款的关联交易信息。
据了解,这是2018年以来中法人寿向大股东鸿商集团第5次借款,累计金额达到了4130万元。不仅如此,仅2017年一年,中法人寿就已经向大股东鸿商集团借款9次,借款总额达到了1.3084亿元。而这些举动的目的之一,都是为了填补公司资本金不足的问题。
而中法人寿披露的2018年第一季度偿付能力季度报告显示,公司2017年第三和第四季度风险综合评级监管分类均为D类。资本金已消耗殆尽,公司流动性不足。
两年内14次借款
2018年7月2日,中法人寿发布《关于中法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与鸿商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借款协议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公告》。公告显示,鉴于中法人寿目前偿付能力严重不足,并已出现流动性风险,为履行公司作为保险企业的社会责任,维护公司存量客户的正常利益,维护公司和市场的稳定,鸿商集团向中法人寿提供借款。
据了解,此次借款交易金额为540万元,借款资金主要用于应对中法人寿出现的流动性风险,用于支付存量保单到期、退保等与客户相关的利益支出,满足维持日常运营的基本需要。
鸿商集团于2015年4月入主中法人寿,出资额为1亿元,持股占比50%。而另两家北京人济九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人济资产”)和法国国家人寿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法国国家人寿”)分别出资5000万元,持股占比25%。
事实上,从中法人寿披露的2017年关联交易来看,中法人寿共向鸿商集团借款9次,交易金额合计达到1.3084亿元。其中,4月份共借款2次,金额分别为1400万元和1964万元。5月至12月的金额分别为1900万元、1750万元、1650万元、1850万元、830万元、810万元、930万元。其中,6月份未借款。
今年以来,中法人寿已向鸿商集团借款5次,金额分别为1450万元、890万元、680万元、570万元、540万元,累计4130万元,而此次借款距离上一次仅隔了半个月时间。
“寿险公司在早期发展的时候需要大量的资本金投入,业务发展越快,追加资本金的要求就越大,这是寿险业的发展规律。中法人寿目前的困境正是出在资本金不能得到及时补充的问题上,而非在经营上。”美中保险促进会总裁盛宝良表示。
从其2017年度披露的年报信息显示,中法人寿保费收入仅为18万元,同比下滑99.7%(2016年保费收入为6400万元)。同时,亏损总额达到7400万元。
《中国经营报》记者从中法人寿的官网发现,其发布的热销产品“中法京鸿舞两全保险(万能型)”处于已售罄的状态。除此之外,再无其他在售产品。
记者致电中法人寿询问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该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不方便回答,随即挂断电话。记者随后多次拨打相关部门电话,均无人接听。
记者联系到一位从中法人寿离职的员工,其表示,两年前他离开时公司的经营状态就不太好,否则他也不会离开。
中法人寿披露的信息显示,公司目前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是人员不足,因目前公司偿付能力不足,经营费用管控,导致人员流失,招聘困难,存在部分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不足,无法保证履职的风险。
目前,中法人寿的总经理一职仍然空缺。
增资批复杳无音信
根据中法人寿2018年第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公司目前的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5226.32%,核心偿付能力溢额约为-1.22亿元。2017年第四季度可比数显示,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4035.94%,核心偿付能力溢额约为-1.01亿元。本季度保费收入113008.49元,净利润-22486983.7元。
根据监管规定,偿付能力达标需同时满足三项: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风险综合评级不低于B级。
而前不久银保监会召开的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第42次工作会议审议得出,120家保险公司在风险综合评级中被评为A类公司,48家被评为B类公司,2家被评为C类公司,2家被评为D类公司。其中,中法人寿三项指标均未达标,被评为D类。
中法人寿的偿付能力于2016年开始急转直下。2016年9月5日,中法人寿发布临时信息披露公告,公告显示,截至2016年8月末,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0%,低于100%的偿付能力监管要求。
据统计,中法人寿2016年各季度的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578.23%、185.38%、-128.35%、-140.31%。2017年分别为-277.07%、-1843.06%、-2776.16%、-4035.94%。
中法人寿在2018年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中表示,因公司资本金长期未得到补充,在以风险为导向的偿付能力评估体系下,公司经营费用支出导致实际资本持续下降,公司总体偿付能力低于监管要求水平。且公司流动性不足,公司自 2005 年成立以来,资本金从未得到过补充,资本金已消耗殆尽,现金流持续净流出,公司自2017年4月即出现流动性枯竭情形。
依照此前监管部门在行业内下发的征求意见稿,对于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0或实际资本连续两个季度低于5000万元的保险公司,除责令增加资本金、限制向股东分红、停止部分或全部新业务等监管措施外,还可以采取接管、申请破产以及其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
据了解,2016年11月起,中法人寿先后向监管部门多次提交增资方案。但截至目前,增资方案仍未通过审核,增资工作停滞。
当年11月14日,中法人寿曾发布有关增资扩股的决议,拟新增注册资本13亿元(人民币),原有股东鸿商集团、北京人济资产将参与此次增资,法国国家人寿不参与增资,拟引入吉林省长久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长久实业”)、安徽国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国盛投资”)参与本次定向认购。其中,新增股东吉林长久实业和安徽国盛投资拟增资金额均为1.625亿元,增资后股权比例均为10.833%。
2017年4月,中法人寿发布变更注册资本的方案,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亿元增加至15.0005亿元。鸿商集团出资3.995亿元计入新增注册资本;北京人济资产出资1.75亿元计入新增注册资本;拟引入新股东广西长久汽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长久投资”)出资2.985亿元计入新增注册资本;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科技”)出资2.985亿元计入新增注册资本;西藏先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先仁”)出资1.2855亿元计入新增注册资本。
同年8月15日,中法人寿再次发布变更注册资本方案,值得注意的是,之前拟新增的三家股东已经变成两家,原民营投资者西藏先仁退出。若此次增资方案获批,鸿商集团股权占比将由原先的50%稀释至33.3%,北京人济资产将由原先的25%稀释至14.9%,而新增股东广西长久投资股权比例为28.57%,宁德时代科技股权比例为19.9%。
“中法人寿现有股东显然至今没有在增资问题上达成一致,从而造成现在的窘境。解决该问题的办法要么是现有股东尽快同意按各自持股比例增资,要么就出局。”盛宝良表示。
在两次增资方案中,法国国家人寿的表现也备受关注,对于增资事项,法国国家人寿始终保持不参与的态度。如果引入新股东增资批准生效后,法国国家人寿的持股比例将从25%降至3.33%,这也意味着中法人寿的合资企业性质将不复存在。
“引入新股东,将中外合资企业改变成中资企业的问题,可能要看监管部门的态度。个人认为,外资企业在中国的前景广阔,尤其是在新一轮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的政策红利下。就中外合资企业在中国的发展而言,双方彼此信任可能要比股权比例和话语权多寡更加重要。”盛宝良表示,“双方一定都要有长期经营市场的观念和耐心,这样双方就不太会被眼前的各种问题所困扰,即使在不盈利的情况下该追加资本金就毫不犹豫地去追加。”
而有业内专家表示:“中法人寿作为一家外资公司性质比较特殊,我了解到的情况是法方那边不愿意继续增资,但中法人寿的偿付能力严重不足需要增资。所以如果中方股东增资,法方股东没有同比例增加的话,最后将改变这家公司的性质。中法人寿可能由一家外资公司变成一家内资公司。而这在监管部门,特别是原来的保监会国际部那里,对这样的事情有自己的考虑。”
在风险管理改进措施及实施进展情况方面,中法人寿公开表示,公司基于偿付能力充足率的结果,已启动业务管控、费用管控、投资管控等偿付能力管理的相关措施,将进一步严控投入规模,限制资本性投入和非必要费用支出。
关键词:
困局
常态
人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