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6月26日讯 近日,深交所网站公布了关于对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18】第 53 号)。
监管函显示,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7 日通过安徽乐金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乐金健康”或“上市公司”)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2018 年 1 月 26 日至 2018 月 6 月 7 日期间,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累计增持 45,512,30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66%。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吕向阳、张长虹在增持乐金健康股份达到 5%时,未按照《证券法》第八十六条、《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及时向深交所提交书面报告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也未在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前停止买入乐金健康股份。
深交所指出,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第 1.4 条、第 2.1 条、第 11.8.1 条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 4.1.2 条的规定。对此,深交所要求该公司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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