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石狮市检察院检察长陈林带队走访教育局,并与教育局领导、校安办及部分中小学校长、园长座谈。
石狮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苏紫燕、专职检委陈玳鸿多次带队走访市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团市委、市场监督管理局。
召开府院联席会议,就进一步推进校园安全建设进行深入探讨。
制定出台《进一步推进校园安全建设十项措施》,市委书记朱启平、市长黄春辉、政法委书记张鸰翔、副市长李斌作出重要批示。
“校园安全保护联盟”号列车主要停靠站点:
校园安全保护联盟。联合石狮市教育局、公安局、文明办、团市委、民政局等9家单位,及学校、学生家长,社团组织、志愿者团队,共同组建“校园安全联盟”,开展校园安全防范工作。
教育行业从业人员查询准入机制。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信息库,对学校聘用人员等实行准入机制。
检察官、警官、志愿者进课堂。深入课堂一线,开展面对面法制教育;建立无障碍举报、联络通道,为在校生提供贴身的司法保护。
未成年人临界预防机制。举办“青春成长法护航”法治培训班,组织“临界青少年”参观看守所、旁听刑事案件庭审、心理辅导、军训等,开展全方位的教育帮扶。
校园安全联合检查。联合公安、消防、卫生、食品等相关部门对全市学校及校园周边环境定期开展安全大检查,为在校生营造安全的校园环境。
托管机构、未成年人教育培训机构监管。推动出台《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的定义、开办条件、办理程序等,引导其合法合规办学。
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立实践基地与学校的紧密联系机制,将参观法制教育基地纳入中小学思想品德教育课程。
法制教育系列作品。举办石狮市首届法制微电影作品征集、评选、展播大赛,结合青少年、幼儿的年龄、心理特点,录制“8分钟法制微课堂”,推进法制教育常态化。
网上家长学校。与市教育局共同建立“网上家长学校”平台,为全市学生家长提供法律学习交流平台。
加强维护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权利。对于幼儿园、行政管理部门等侵害儿童民事、行政权利的,依法支持受害儿童及其监护人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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