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2月10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张铁国 通讯员 榕纪宣)市纪委监委近日印发《福州市纪检监察机关集中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春季行动”工作方案》,旨在以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实际行动,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保障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落实,切实提升群众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此次集中整治从2018年2月下旬开始,为期3个月。整治重点对象为市、县(市)区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单位及其党员干部与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党员干部。
整治行动呼应中央纪委开展持续三年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要求,立足我市2018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涉黑腐败、移风易俗四个专项治理,重点针对涉黑腐败、扶贫惠民领域违纪违规、歪风陋习违规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民生领域“微腐败”、村级党组织软弱涣散等6个方面问题开展整治。
根据《方案》,市纪检监察机关将采取信访举报分析、信访大排查、“开门接访”和干部下访、县(市)区交叉巡察、优化提升惠民资金网等方式,着力排查问题线索,压实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督促指导县(市)区、乡镇(街道)纪委开展专项督查,把扫黑除恶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优先处置“保护伞”问题线索,着力查处换届选举拉票贿选、宗族宗教和黑恶势力横行乡里、欺压百姓、干扰渗透基层政权等行为;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扶贫惠民资金等行为;查处违反“六带头、六严禁”行为;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新表现;查处发生在民生领域的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谁,都坚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关键词:
福州市纪委
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