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对农业文化遗产的发掘保护和利用传承,尊重规律,合理利用,打造“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美丽乡村
近日,我国91项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在中国农业博物馆首次展出,湖州传统缫丝等特色非遗展演吸引观众驻足。不少人惊叹古人的精湛技术、精深的农耕文化,也有人担心,随着时代变迁,这些农业文化遗产会不会躺进博物馆,失去生命力?
随着农业生产方式不断转变,从种到收的全程机械化加快推广,一些传统农耕方式正逐步被取代,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经历粗放发展,资源约束日益趋紧,今天更应该思考应该从传统农耕文化中继承什么?事实上,农业文化遗产大都崇尚自然,既有桑基鱼塘、稻田养鱼等生态农业模式,也有坎儿井等资源保护与利用技术,还有间作、轮作等模式,其中都蕴含着合理耕作、水土保持等内涵,这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对农业提质增绿、稳量增优同样具有借鉴意义。
数据显示,91项农业文化遗产涉及104个县,其中有40多个属于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这些地方大多有良好的生态环境、多样的民俗文化、优美的乡村景观,也是贫困地区扶贫开发的独特资源。如何在保护农业文化遗产的同时,实现科学开发利用,是这些地区脱贫攻坚的一个新课题。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切实保护好优秀农耕文化遗产,推动优秀农耕文化遗产合理适度利用。这表明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背景下,重视与发掘农业文化遗产的价值,让农业文化遗产“活”起来,也可以为脱贫攻坚开拓新的渠道。
农业文化遗产要想长远发展,必须拓展功能,形成生产生活生态有机结合的产业发展格局,带动当地农民在产业发展中获益。山东夏津县黄河故道古桑树群遗产地,合作社带动村民以桑树入股,发展旅游产业;云南红河哈尼梯田名声在外,乡村旅游带动村民红心鸭蛋和红米等梯田产品卖出了大山,农民收入快速增长。
让农业文化遗产“活”起来,一方面要在动态中传承保护。农业文化遗产具有生产与生态功能,农民是其创造者,更应成为传承和受益的主体。只有让农民在保护中受益,才能提高保护的积极性与主动性。要根据遗产地不同情况,建立测评和监督考核机制,建立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分类管理、利益共享机制,走可持续发展之道。另一方面要从整体上合理利用。要尊重规律,合理利用,以农业为基础,通过改进技术、完善设施,引入资本和人才,促进生态涵养、高效农业、休闲观光等多种功能的实现;重视衍生出来的生活、习俗等文化内涵,运用现代技术展示和推介景观资源、历史文化和民俗风情,增加农业文化遗产的吸引力。
农业文化遗产是农耕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加大对农业文化遗产的发掘保护和利用传承,在农业农村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同时,保留农村的自然风貌、乡土风韵,才能建成“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美丽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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