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党员干部为企业和群众办事过程中存在损害和破坏营商环境问题,今年以来,葫芦岛市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督检查,加大问责力度,严肃查处案件,以“硬约束”优化“软环境”,为葫芦岛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葫芦岛市纪委监委制定完善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实施意见、出台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十项措施,推出优化营商环境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八项举措,向社会发布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执纪问责负面清单,从组织领导、工作机制、措施手段等方面全方位、多角度下摆工作、传导压力,推动营商环境建设主体责任落实落地。葫芦岛市纪委监委成立工作督导组,围绕市委优化营商环境重点整治任务,深入责任部门实地开展督导检查,严查工作中履行主体责任不力问题。对各级党委(党组)和职能部门营商环境建设认识不足、紧迫性不强、行动迟缓的,及时约谈提醒“一把手”和分管领导。
葫芦岛市纪委监委坚持以案件查办为突破口,对损害和破坏营商环境行为“零容忍”。市纪委监委建立了与企业联系沟通机制,开通问题举报“直通车”,对损害和破坏营商环境问题实行特案特办、专案专办、领导包案、严查严办。对营商环境建设方面出现严重问题的地区和部门,坚持“一案双查、责任倒查”,既追究直接责任,还追究领导责任。年初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损害和破坏营商环境案件6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8人,组织处理8人。
营商环境问题归根结底是作风问题。葫芦岛市纪委监委把整顿党风政风行风突出问题纳入重要日程,将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部门存在的办事效率低下、懒政怠政、“吃拿卡要报”“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作为作风整顿重点,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问题。葫芦岛市纪委监委还聚焦涉企执法存在的执法不公、自由裁量、以罚代管,插手企业招投标、工程建设等违法行政突出问题开展监督,确保企业在良好的法制环境下健康平稳运营,全力推动营商环境持续改善。(王 坤)
关键词:
强化
问责
整顿
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