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城镇化进程中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等新市民、青年人基本住房需求,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政策,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
会议确定,要落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鼓励市场力量参与,加强金融支持,增加租金低于市场水平的小户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等,可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土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允许将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用房、厂房等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对此,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向表示,此次政策将闲置商业办公项目与保障性租赁住房进行对接,既让闲置房源等获得妥善处理,也再次盘活了此类资产,将去库存回笼资金、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等工作进行了结合。
会议还确定,从10月1日起,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征收率减按1.5%缴纳增值税;对企事业单位等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减按4%税率征收房产税。
对此,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认为,近几年,长租公寓和市场化租赁企业对降低高税负成本的呼吁强烈。“此次会议提出的10月1日起实行的新税率,是力度非常大的措施。” 李宇嘉说。
中指研究院调查事业部研究副总监战雪也表示,此次中央层面对盈利性质的租赁企业给与了大幅度的税收优惠,有助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形成更完善的房地产长效机制。
贝壳研究院高级分析师黄卉向表示,此次出台的政策,除了有利于减轻企业税负、提升企业参与租赁市场的积极性、盘活闲置房源外,还能重点增加适合新市民、年轻人的租赁房源供给。
梳理发现,在中央层面,有利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政策持续出台。今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多部门推出多项举措,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今年4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召开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座谈会,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福州、南宁等6个城市政府及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
5月12日、1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又分别在沈阳和广州召开40个城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座谈会,并提出了保障性租赁住房2021年计划。
在金融领域,中国人民银行此前在北京召开了全国24家主要银行信贷结构优化调整座谈会。会议强调,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保持房地产金融政策的连续性、一致性、稳定性,实施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加大住房租赁金融支持力度。
此外,国家发展改革委也于近日印发了《保障性租赁住房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暂行办法》,支持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新建、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及其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许维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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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
保障性
租赁住房
中央预算
投资专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