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海南省人民政府省长冯飞介绍,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颁布以来,海南省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的汇报沟通,尽快出台封关运作简并税制前的过渡性具体措施,做好封关运作简并税制的各项准备工作,推动自由贸易港法各项政策落地,特别是落实好早期安排,争取早期收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于6月10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王超英表示,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是从国家立法层面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实现制度创新、系统协调推进改革提供法律基础的实际需要。“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制度体系的核心是制度创新,需要积极探索建立适应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更加灵活、高效的监管模式和管理体制。”
海南将自由贸易港法的颁布实施看作重要的发展契机。冯飞表示,将及时制定自由贸易港法中明确由海南省制定的具体办法,用好自由贸易港法授予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自由贸易港法规的制定权,创新立法工作机制,在全国人大的指导支持下,根据自由贸易港建设需要,加快制定配套法规,将法律确定的重要原则和要求转化为可操作、能落地、出实效的具体制度措施,确保法律制度实用、管用、好用。
相关部门也将全力推进自由贸易港法的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丛亮表示,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定,分步骤、分阶段建立自由贸易港的政策和制度体系,实现贸易、投资、跨境资金流动、人员进出,运输往来自由便利和数据安全有序流动。为达到这个目标,法律提出了一系列需要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海南省制定的配套文件。
抓好全岛封关运作筹备也成为支持重点。丛亮指出,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全岛封关运作的海南自由贸易港海关监管特殊区域制度。将按照法律规定,结合自由贸易港建设进展情况,组织有关方面系统深入研究口岸规划建设、非设关地监管、人员设施配备、管理体制创新等重大问题,抓紧制定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设定完成时限,构建起“1+N”工作体系,形成封关准备的工作合力,确保海南自由贸易港如期顺利封关。
在大力推进改革开放的同时,海南还将进一步强化风险防控,将“管得住”作为“放得开”的底线。其中,在“零关税”商品走私风险防控方面,冯飞表示,对于正在陆续出台的“零关税”政策,海南也研究制定了一系列防控预案,社会管理信息化平台反走私系统和海关业务平台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全力防控“零关税”商品的走私风险。
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方面,海南省委省政府超前谋划部署成立金融风险防控专班,在人行海口中心支行建设自贸港资金流监测平台,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妥善化解个别企业债务风险,对有实力的持证金融机构给予更大支持,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王文博 吴茂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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