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应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提供适当、有效的普惠保险产品,大幅提高对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
提高老年人、儿童保障水平。
扩大商业健康保险服务覆盖面,立足长期健康保障,将更多医保目录外合理医疗费用纳入医疗保险保障范围,提高重大疾病保险保障水平。
记者昨日获悉,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银保监会起草了《关于进一步丰富人身保险产品供给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并于近日下发给保险公司。《征求意见稿》聚焦于民生保险保障供给的扩容,在加快普惠保险、养老保险、健康保障、特定人群保障等方面的发展提出了具体要求。
《征求意见稿》指出,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市场发展环境,推进人身保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发展。进一步压实机构主体责任,建立完善产品开发体制机制,不断增强企业活力和产品创新动力。
弥补新业态人员保险供给缺口
为了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征求意见稿》提出,保险公司应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提供适当、有效的普惠保险产品,大幅提高对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面向低收入人群积极开发投保门槛较低、价格实惠、保障责任简单明确的产品,重点发展保障功能突出的定期寿险、意外伤害保险、疾病保险和医疗保险。
业内专家表示,目前市场上的商业保险产品数量虽不少,但是产品形态较为单一,同质化严重,产品本身的吸引力不够,与老百姓的需求有较大距离,存在一定的供给缺口,特别是针对新业态从业人员风险特征的产品供给不足。
针对这一情况,《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要加大特定人群保障力度。充分考虑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各种灵活就业人员工作特点,加快开发合适的补充养老保险产品和各类意外伤害保险产品;与平台企业加强沟通,通过定制化服务,满足不同企业多元化需求;满足军队特殊商业保险需求,推动军民融合发展;研究开发满足特殊环境、特殊岗位工作人群风险保障要求的保险产品。
加快开发老年人特定疾病保险
养老保险是当前热门话题,我国也正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到来,然而,我国养老年金保险规模却还很小。截至去年三季度末,养老年金保险保费规模仅551亿元,在人身保险原保费收入中仅占2.1%,较发达国家30%-50%的占比相去甚远。
《征求意见稿》要求,提高老年人、儿童保障水平。一方面进一步提高投保年龄上限,加快满足70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保险保障需求,适当放宽投保条件,对有既往症和慢性病的老年人群给予合理保障;另一方面加强老年常见病的研究,加快开发老年人特定疾病保险。此外,围绕儿童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实际需求,积极开发有特色的教育年金保险、残障儿童保险、儿童特定疾病保险等产品,加大对儿童先心病、罕见病等的医疗保障。
同时,服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征求意见稿》要求,围绕多元化养老需求,创新发展各类投保简单、交费灵活、收益稳健的养老年金保险产品,丰富养老资金长期管理方式。支持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发展,探索在风险有效隔离的基础上以适当方式将长期护理责任、风险保障责任和养老金领取安排与老龄照护、养老社区等服务有效衔接。
将医保目录外合理费用纳入医疗险保障
为了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健康保障需求,《征求意见稿》提出,扩大商业健康保险服务覆盖面,立足长期健康保障,将更多医保目录外合理医疗费用纳入医疗保险保障范围,提高重大疾病保险保障水平。
同时,支持健康保险产品和健康管理服务融合发展,提高被保险人健康水平。对于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健康护理需求,《征求意见稿》要求保险公司积极参与长期护理保险试点,促进医养、康养相结合,满足被保险人实际护理需求。
针对城乡及各城市间的发展差异,《征求意见稿》称,保险公司应结合各地区发展实际,探索开发区域性人身保险产品,加大相关附加险、可选保险责任、特色服务等的开发力度,满足不同地区差异化风险保障需求。例如,创新发展符合自贸区、自贸港建设特点的人身保险产品;助力京津冀、长三角协同发展,为人员流动提供意外、医疗等保障。
(记者 韩宋辉)
关键词:
人身保险,结构性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