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国家发改委印发《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办法》。办法提出,中央预算内投资主要支持范围包括:示范园内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直接相关的水电路、农产品生产基地、冷链物流、仓储保鲜等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采取定额方式,分两年安排,单个示范园建设项目安排的中央预算内投资总规模不超过4000万元。鼓励各地按照规定积极统筹整合相关资金,创新支持方式,撬动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参与示范园建设。
全文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
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改农经规〔2021〕39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引导带动作用,支持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以点带面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有关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研究制定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1年3月22日
关键词:
乡村产业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