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大促前夕,监管部门可谓动作频频。上周,市场监管总局出台《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今年12月1日起施行。紧接着,该局又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11月6日,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税务总局三部门又召集27家主要互联网平台企业,举行规范线上经济秩序行政指导会,并从9个方面对互联网平台企业提出了明确要求。
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主要负责人表示,“双11”等大型集中促销已经成为社会经济生活的特殊时段,成为企业集中开展促销、全民消费的重要时间节点。虽然《规定》在12月1日生效,但在“双11”之前公布,有利于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氛围。
记者注意到,其中明确规定促销降价需明确促销的基准价,也就是原市场价。未标明或者表明促销基准价格的,其折价、减价应当以同一经营者在同一经营场所内,在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最低成交价格为基准。如果前七日内没有交易的,折价、减价应当以本次促销活动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为基准。通过积分、礼券、兑换券、代金券等折抵价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标明或者通过店堂告示等方式公开折价计算的具体办法。
( 记者 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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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网络播营销,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