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信不强。诚信是公众必须具备的基本素养,也是文明社会不可或缺的基石。进入信息时代,快速发展的信息技术让人们生产生活更便捷、通信交流更畅通、信息获取更方便,但也带来了不同形式、不同程度的诚信缺失问题。信息时代呼唤诚信,迫切需要让诚实守信成为全社会的高度共识和行为自觉。
进入信息时代,智能手机、移动互联网、在线社交软件等日益普及,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兴科技快速发展。截至2018年底,我国网民规模达到8.29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59.6%。数字经济规模达到31万亿元,约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3。《数字中国建设发展报告(2018年)》显示,2018年31个省市区信息化发展指数平均达到67.15%,比上年提升4.88%。借助信息技术,人们在家中指尖轻点就可远程购物、远程学习、远程就医,“互联网+政务服务”让社会治理更加智能化、精准化、科学化。从迭出爆款的新媒体到热点不断的网络综艺,从如火如荼的电子商务到改变生活的共享经济,信息技术正在为社会生活带来越来越多的精彩和便利。
但也要看到,同其他新技术一样,信息技术具有明显的双刃剑效应,正当使用带来的是便利,不正当使用则会造成严重的伦理风险,这其中就包括诚信缺失问题。例如,利用信息技术,一些不法分子盗用他人社交账号诈骗钱财;极少数商家通过疯狂刷单来伪造好评;少数新媒体一味求快,未经调查核实就发布信息,导致新闻时有“反转”;等等。出现这些问题,一方面表明在信息时代少数人诚实守信的“螺丝帽”拧得还不够紧,另一方面反映出社会诚信建设仍存在一些亟须补齐的短板。
信息时代之所以出现诚信缺失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从技术层面看,信息技术具有数字化、虚拟化、开放性等特点,借助信息技术,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更多呈现符号化、超地域性、隐匿性等特征。这让人际交往似乎进入一个互不熟识、缺少监督的“陌生人社会”,从而使一些人放松或忽视了诚信自律,做出失信行为。从利益驱动层面看,少数门户网站、自媒体重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为最大程度攫取经济利益不惜当“标题党”,甚至传递虚假信息,恶意透支社会信用。从体制机制层面看,相较于快速更新迭代的信息技术,诚信监督体系建设比较滞后,对失信者的威慑和惩戒还不够及时、有力,甚至在个别领域存在“牛栏关猫”的现象,从而让失信者有机可乘,造成诚信缺失问题。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历来具有讲诚信、重承诺的优良传统。我们党一贯高度重视诚信建设,将诚信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之一,把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作为立身做人、干事创业的基本准则。“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如果听任诚信缺失现象蔓延,不仅会带来社会信息交流不畅,而且会导致人与人之间缺乏必要的信任感,甚至会出现信任危机。
在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的当下,有效提升公众诚信意识和社会信用水平,关键是加强网络诚信建设,坚持法治与德治并举、线上与线下联动,推动网络诚信建设法规越来越严密、覆盖越来越广泛、要求越来越严格。要在不断完善顶层设计、解决突出问题、形成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打好网络诚信建设“组合拳”,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手段,广泛发动公众监督举报网上失信行为,开展诚信等级评价,动态发布诚实守信“光荣榜”和失信者“黑名单”,让诚实守信者受到尊重,令失信违约者处处受限,在人人参与、多元共治中大力营造诚实守信的健康网络生态。
(作者为上海大学社会科学学部主任、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
《 人民日报 》( 2019年07月12日 09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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