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4月25日,中国证监会、住房城乡建设部25日联合发布《关于推进住房租赁资产证券化相关工作的通知》,支持专业化、机构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鼓励发行住房租赁资产证券化产品。
住房租赁资产证券化,有助于盘活住房租赁存量资产、加快资金回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引导社会资金参与住房租赁市场建设,也有利于降低住房租赁企业的杠杆率,丰富资本市场产品供给,满足投资者多元化的投资需求。根据《通知》,开展住房租赁资产证券化的基本条件包括物业已建成并权属清晰,工程建设质量及安全标准符合相关要求,已按规定办理住房租赁登记备案相关手续;物业正常运营且产生持续、稳定的现金流;原始权益人公司治理健全且最近两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等。
《通知》明确了优先和重点支持领域,优先支持大中型城市、雄安新区等国家政策重点支持区域和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城市的住房租赁项目开展资产证券化。重点支持住房租赁企业发行以其持有不动产物业作为底层资产的权益类资产证券化产品,积极推动多类型具有债权性质的资产证券化产品,试点发行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关键词:
住房
资产